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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类家庭“剩药”不宜久存
发布日期:2013-11-06 点击数:9379
许多人病愈后习惯将用剩的药品留下以备后用,专家提示,用剩的药品,尤其是已经启封的药品,因为失去了原来的保存环境很容易发生变质,因此不易久存。
据太原市药监局专家刘建国介绍,这些药物包括:
抗生素类注射剂。
尤其是可导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。剩下的抗生素注射剂一般不足一个疗程,再次使用可能达不到治疗目的,反而会使细菌产生耐药性,造成病情反复,难以治疗。
有效期短的药品。
如胃蛋白酶合剂、多酶片、利福平眼药水等,有效期很短,很容易过期失效。
不常用的药品。
家庭不常用剩余药品长时间放置容易过期失效,并易与其他药品发生混淆。
打开制剂包装的药品。
如喝了一半的糖浆、口服液,剩余部分极易污染变质,毫无保留意义。
标签丢失的剩余药品。
有效期搞不清楚,也不宜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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